2026年5月27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《关于牡丹籽油等16种“三新食品”的公告》,正式批准青钱柳叶多酚为新食品原料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青钱柳叶多酚等7种物质申请作为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。

青钱柳叶多酚是以胡桃科青钱柳属植物青钱柳(Cyclocarya paliurus (Batalin) Iljinsk.)的叶为原料,经热水浸提、过滤、浓缩、干燥等工艺制成。我国已于2013年批准青钱柳叶为新食品原料,食用方式为冲泡。本申报产品青钱柳叶多酚含有没食子酸等多酚类物质,其推荐食用量≤3 克/天(以总多酚含量18 g/100 g计,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)。当摄入添加含其他多酚类物质的原料时,应该注意每日摄入总量。鉴于青钱柳叶多酚在婴幼儿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,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,上述人群不宜食用。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,配套参考检验方法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官网“三新食品”栏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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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nhc.gov.cn/sps/c100088/202605/488dacb045534128b6937a31dfdd1176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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